背景引出
2020 年 10 月 25 日,於 2020 外灘金融峰會之上。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所長穆長春拋出了一個重要的觀點。在近幾年,像比特幣以及 Libra 這樣的全球性穩定幣紛紛出現了。它們想要發揮貨幣的職能,這引發了諸多爭議。此情況開啟了新一輪私鑄與法定貨幣之間的博弈。並且,現鈔數字化所麵臨的壓力正變得越來越大。
全球加密資產在不斷發展。去中心化處理支付交易的這種方式,對國家的貨幣主權產生了影響,這種影響表現為侵蝕和威脅。在這樣的一個大環境之下,我國的央行推進數字人民幣這件事,是必然要去做的,是勢在必行的。
數字人民幣本質定位
貨幣本身是公共產品,要為全體社會群體提供服務。數字人民幣也同樣如此,它的定位是 M0,麵向的是所有老百姓,其中包括貧困地區的百姓和弱勢群體,為他們提供普惠且使用便捷的數字化央行貨幣。
這種定位表明,數字人民幣如同紙鈔一般,具備廣泛的適用性與基礎性。其發行目的在於,讓更多的人能夠享受到便捷的支付服務,使社會的各個階層都能從貨幣的數字化變革裏獲得益處。
數字人民幣優勢體現
數字人民幣實行中心化管理,能夠實現支付的同時完成結算。這對於商戶而言具有重要意義,能夠提升商戶的資金周轉速度。像一些中小企業,能夠借助此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自身的流動性問題,並且對解決融資難、融資貴的問題有著積極的影響。
它能提升貨幣政策的執行效率,讓政策能精準作用於經濟領域。還能使整個經濟體係的運行更為高效且穩定,促進實體經濟良好發展。
防偽成本及錢包生態
與紙鈔時代一樣,數字人民幣也遭遇著防偽和防假的問題。在紙鈔時代,防偽防假的成本是比較高的。而到了數字人民幣時代,若要降低這方麵的成本,就必須統籌規劃建設數字人民幣的錢包生態。
老百姓能更便捷地識別數字人民幣的真偽。借助統一的錢包生態,可規範數字人民幣的使用與流通,確保其安全性與可靠性,進而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。
發行流通職能分工
數字人民幣屬於公共產品,在其發行和流通的環節有著明確的職能劃分。商業銀行承擔著提供兌換數字人民幣的職能,其重點在於做好兌換方麵的服務。同時,流通服務可以由第三方支付機構以及其他的商業銀行一同來承擔。
商業銀行承擔著兌換的角色,能夠發揮中介的作用,從而為數字貨幣的傳導打造出更直接且更高效的渠道。這種分工合作的方式,可以充分調動各方的資源,使得數字人民幣能夠更好地融入到市場當中。
與第三方支付的區別
穆長春表明,微信與支付寶以及央行數字人民幣之間不存在競爭的關係。它們並非處在同一個層麵。微信以及支付寶屬於金融方麵的基礎設施,能夠被看作是錢包。然而,數字人民幣是一種支付工具,它是錢包裏麵所包含的內容。
數字人民幣的發行以及流通屬於一個龐大的係統工程,其涉及到社會的各個方麵以及各個群體。這並非僅僅是人民銀行一家或者某一個機構就能夠獨自完成的事情。需要各個相關的機構相互配合、協同合作,一起推動數字人民幣的普及以及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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